医疗卫生工作-k8凯发天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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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在我校发生,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院成立卫生领导小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处 理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对全院的卫生与疾病防治工作进行有效的领导与管理。
二、搞好校医院建设,由专业人员对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落实。
三、坚持学生晨检报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
四、抓好饮食卫生工作,严把病从口入关。
五、抓好公共卫生消杀工作。校保健科坚持每周对院内各垃圾场(池、桶、房)、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消毒灭菌,保洁人员搞好环境卫生清扫与保洁并坚持每天对校内各厕所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学生处要教育和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全体师生应做到“五勤四不”。勤开窗通风换气;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晾晒被褥;勤锻炼身体;不到卫生条件不合格的浴室洗澡;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接触已知的传染病源;不沾染毒品。洁身自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传染病的感染。
七、定期投放毒饵或采取其它措施,消灭老鼠等传播疾病的害虫。
八、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疫情,要严格按学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置。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家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 达至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堆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空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7)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公共卫事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性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娄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学校发生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5)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品汇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d5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6)学校发生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 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d?d100人,无死亡病例;
(2) 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 学校内发生的级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未达到ⅳ级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学院为责任报告单位,学院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及程序
(1) 初次报告
学院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应急处置工作组。
(2) 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急反应小组要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要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1) 初次报告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 进程报告
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质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 结案报告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
4、信息报送序

 

 

滁州市政府及卫生局
滁州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三、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2、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按照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它相应的应急措施。
4、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领导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a、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和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中进行救治;
b、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c、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d、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e、与中毒人员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f、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检,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g、按照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h、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i、在学校的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部门密切协作,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办公室落实车辆与驾驶人员的安排与保障;
2、总务处落实消毒与防护材料、器具的保障;
3、计财处落实资金的保障;
4、各系部、学生处落实学生的组织、疏导与稳定工作;
5、办公室、学生处、总务处、各系部协作做好相关人员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应认真做好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修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体检及健康档案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二) 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
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三、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上报。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体检前,由学生本人在体检表、化验单上详细填写本人姓名、系部、班级、身份证号码,并贴上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3、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1、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
  2、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3、做好学生体检报告的保密工作,保护学生隐私;
  4、学生健康档案在学生毕业后再保存3年以上方可销毁。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健康晨检制度
 
  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及时掌握全院疫情状况,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辅导员为各班级学生晨检责任人,各处室、系(部)领导为该处、系晨检责任人,校医院保健科倪新星医生为全院晨检报告人。
  三、各班辅导员必须在每天上午8时前将晨检情况上报各系部,无异常情况,各处室、系部于当天下午4时30分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报告。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四、晨检内容包括:有无发热病人、食物中毒、丙类以上(含)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以及其它紧急伤病疫情。
  五、学生因病缺勤,需校医院提供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同时校医院对所开出的证明进行登记备查。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报告制度,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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