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出王号、刘婷婷2名学生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
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的公示
各年级:
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方法》第七章第二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作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的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要求,经核查,互联网学院王号、刘婷婷2名学生休学期满未到校办理复学或注册学籍手续,现依据学校退学处理流程,对王号、刘婷婷2名学生发出《退学告知书》,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互联网学院。
联系人:华静
联系电话:15357107446
互联网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