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职工社保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政策措施:(一)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政策,1、统一参保范围,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6、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系统和网络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卡通。”
二、承办机构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三、服务对象
学院职工
四、服务条件
所有学院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由计划财务处在职工入职时为职工统一办理。
五、服务流程
1、职工入职后,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新入职人员名单,为职工办理医保卡,并按月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
2、学院计财处领取新办医保卡后发放给职工,职工凭卡办理医保住院及报销手续。
3、医保卡丢失后,职工需要持身份证到到滁州市社会保障卡办理中心挂失,并重新补办。
六、服务时限
根据市医保中心工作进度安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学院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月从工资中代扣职工各项社会保障费用,并按时缴纳。职工首次办理社保卡免收工本费,补办卡由社保中心按规定办理。
八、咨询方式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处处
电话:0550-385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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